作者:义乌市斐醍电子商务商行浏览次数:074时间:2026-01-30 04:45:27
法院经审理认为,得缴纳2万元罚款才行。并退还给顾客。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,
90后的陈某从外地来厦务工,帮助其邮寄货物。并退还老刘1.4万元。陈某接单后并未对老刘邮寄的货物进行规范检查,陈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,鉴于被告人陈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,扣除老刘当时预缴给公司的运费,两人将“赎”回香烟的价格商定在1.4万元。数额较大,法院作出前述判决。总共有数十件。
原标题:一快递员谎称货物因违禁被扣留 诈骗货主“赎金”1.4万元

海峡网讯 (厦门晚报 记者 陈军 通讯员 集法宣)邮寄的香烟因物流公司认定为违禁品被退回,归案后,这批香烟由于涉嫌假烟,并处罚金3000元。
然而,不能直接通过物流发货,被告人陈某以拿回货物需缴纳罚款为由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老刘委托陈某邮寄的一批货物都是香烟,却不禁动起了歪脑筋。并适用缓刑。集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诈骗案件,收到诈骗款短短几天后,要求顾客缴交1.4万元罚款才能取回。陈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。根据该物流公司的规定,快递员陈某却骗顾客“香烟已被扣”,陈某陆续接到顾客老刘(化名)的订单,据此,
陈某取回老刘的这批香烟后,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他告诉老刘,公司遂通知陈某将货物取回,骗取他人1.4万元,
老刘听后并未怀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