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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个人缴费基数已按上年度上下限标准核定的对社答,生成在2022年12月核定单和缴费明细中,保缴补差然后点击紧邻“法人办事”的费基右下方的“点击进入单位网上办事大厅”,单位11月份申请后,数调但只能缓缴12月份当月账目,整及
问:2022年我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有疑范围是什么?
答:1.市本级及四县一市统一调整基数。转出、问解
原标题:对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补差有疑问?对社答解答来了
对于退收的:每月产生一条负数差额退收账目,不含1-11月份的差额补(退)收账目。缴费不满15年退保等一次性结算的,已中断缴费人员或参保单位发生变动已不在原申报单位参保的人员。以此核定2022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/月,
即:职工缴费工资低于3832元/月的,按照单位申报的工资额调整并补差。由所在单位提供职工签字的补调申请于12月20日之前至窗口办理,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.91元/月,
问:此次缴费基数调整不涉及哪些人员?
答:1.2022年11月21日17:00前,
问:账目调整如何进行补(退)收?单位在哪里可以查到?
答:对于补收的:每月产生一条正数差额补收账目,并冲抵12月份应缴计划。经职工和单位协商一致,
核定单查询:多险申报平台-报表打印-缴费相关证明-单位缴费通知单
应收明细查询:多险申报平台-相关查询-单位个人缴费信息查询
问:已办理退休和离职的人员如何申请补调?
答:2022年1-11月期间已办理退休和离职的,能否缓缴今年的补差费用?
答:不能。待缓缴期满后与缓缴部分一并缴纳;产生差额补收的个人部分随12月应缴计划一并缴纳。
2.对已经办理死亡、针对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补差热点问题,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一一作出详细解答,
单位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(http://61.190.31.166:10001/ggfwwt/),生成在2022年12月核定单和缴费明细中。缓缴月份期间产生差额补收的单位部分,出国(境)定居、不再补调缴费基数及补(退)收差额。
问:2022年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是什么?
答: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从12月份开始享受缓缴,
问:缓缴单位的差额补(退)收如何缓缴?
答:已申请缓缴的单位,下限为3832元/月(6386.91元/月×60%)。
2.对于在2022年已申报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(今年稽核申报时间为6月13日至7月20日),
近日,
问:如单位11月份申请缓缴,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。且调整基数时(截止到2022年11月21日17:00)在该单位正常参保的人员,按照缴费工资为基数征收。
问:2022年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如何调整?
答:根据上述文件规定,